本品有效预防花生因缺素引起的黑根、烂根、花生果沤烂等根腐、果腐症状。
花生
请严格按照说明的稀释倍数加水稀释后使用。
忌与碱性药物混用,忌用碱性水稀释本品。
本品属高含量产品,如遇沉淀摇匀使用不影响效果。
保质期三年,生产日期见封口。
本品符合国家限量元素标准:
汞(Hg)≤5mg/Kg |
砷(As)≤10mg/Kg |
镉(Cd)≤10mg/Kg |
铅(Pb)≤50mg/Kg |
铬(Cr)≤50mg/Kg |
硫(S)≥30g/L |
氯(Cl)≤0.1g/L |
钠(Na)≤0.001g/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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